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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症精神病人发病救治将联网

2014年11月13日 695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卫生计生委要求建立“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并要求发病信息全国联网,旨在及早救治和防控精神病患,降低公共安全风险

  【财新网】 街头,有人持刀行凶滋事,伤及无辜,事后被证明是精神病发作;幼儿园,孩子遭有精神病史的门卫行凶砍伤。近年来,此类悲剧屡有发生。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中国精神病患者救治和防控非常薄弱。

  近日,为“最大限度减少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对他人及社会的危害,保护公共安全”,卫生计生委出台《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要求建立“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对精神分裂症等六种重症精神病人发病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并实现信息联网。

  《办法》规定,以下六种重性精神疾病发病并可能伤及他人安全的,应当及时报告: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

  1600万重症精神病人 住院比例很低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数据,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超过1亿人,其中重性精神病人超过1600万。但是,截至2005年底,全国精神疾病医疗机构仅572家,共有精神科床位13.2万张。每万人精神病床平均1.04张,远低于世界每万人4.3张的均值。

  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对财新记者表示,目前中国共约1600万重症精神病人中,约有30%需住院治疗,约为480万人。但是,从全国看,真正住院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非常少,而是散落在家庭或社区,实行有效的信息登记和管理非常必要。

  据卫生计生委解读,实行重症精神病人发病报告,可对患者优先提供救治服务。这是因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严重,尤其在急性发病期需要尽快尽早救治,否则可能危害个人及他人。

  《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诊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是报告的责任单位,应指定相应科室承担本单位确诊病例的信息报告工作,相应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或报送。精神科执业医师是责任报告人。

  但是,也有专家指出,在中国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和人员严重匮乏的现实下,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能否缓解精神疾病预防和救治困局,缓解精神病人流落街头、失范失控等问题,依然有待观察。

  重症精神病人信息亟待全国联网

  卫生计生委《办法》明确,中国将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把严重精神障碍发病信息纳入该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据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介绍,多年来,全国都要求构建精神卫生三级防治网络,建立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登记报告系统,但是,迄今为止,这些病人的信息并没有全国联网。《办法》有助于全国精神疾病网络尽早建成。

  卫生计生委在解读《办法》时指出,重症精神病人发病信息联网后,卫生、民政、残联及社区治安管理等部门更容易加强合作,对患者提供救治、帮扶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患者对他人及社会的危害,保护公共安全。

  据杨甫德介绍,目前北京在精神卫生三级防治网络较成熟。除了专门的精神病院,每个区县至少有一所精神卫生防治院、精神卫生保健所,它属于二级机构;病人康复可回到社区,回到家庭。此后,由社区精神科医生定期联系患者和家属,了解患者病情,并作出应对。

  “比如,是否在接受药物治疗,当前的疗效怎么样,有没有出现一些不良反应,近期患者的情绪、行为、思维、社会交往有没有什么异常,社区医生都会做个案登记和管理,而且定期给患者发药,定期复诊。”杨甫德如此介绍。

  《办法》还要求,重症精神病人的信息应严格保密。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严重精神障碍责任报告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保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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