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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胆囊炎:世界急诊外科学会立场(1)

2017年06月10日 888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手术时机
    在7个随机对照试验和5个Meta分析中,检测了急性胆囊炎在早期和延迟行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的差异性。研究表明,早期治疗会减少总住院时间,同时也不会增加手术并发症及术后继发合并症的可能。结果表明,在延迟治疗的患者中,胆管损伤率增加。但由于试验中纳入分析的样本量过小,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上述研究没有提出临床症状出现后具体的最佳手术时机。在前述的研究中,采用了亚组分析,同时针对临床症状出现后<4天及4天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其两组间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另一被提及的大样本研究,调查了预后与术前住院时间(以出现临床症状为基准)在风险调整方面的相关性。术前住院时间和术后30 天病死率或总患病率间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然而,相对于患者入院后当天进行手术,住院2 天或更长时间后,手术的时间明显增加,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将增加开放性胆囊切除术的机会。基于前述结果,进一步证实欧洲会议共识的推荐意见:急性胆囊炎应尽早实行胆囊切除术,一旦出现临床症状就应该实行外科手术。
    与之相反,东京治疗指南的作者则指出,尽管已经证实早期胆囊切除术适用于未经筛选的急性胆囊炎患者,但是按照疾病的严重情况和患者自身的状态实行胆囊修补治疗也有可能改善整体预后。按照疾病严重性评估标准,如局部炎症程度和患者的一般情况,他们提出了分级体系。依照他们对急性胆囊炎的分级:如果涉及到器官功能障碍,则定义为“重度(III度)”;如果由于局部炎症,难以实行胆囊切除术(即在急性阶段不适宜实行胆囊切除术预测标准)则定义为“中度(II度)”;如果严重性没有达到III度或II度,则定义为“轻度(I度)”。
    按照这一标准,东京指南建议只有在疾病轻度阶段实行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这种情况下,行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相对容易。对中度急性胆囊炎,在延迟胆囊切除术后,推荐药物治疗联合/不联合早期胆囊引流(手术或经皮肝穿刺)。而对于重度急性胆囊炎(器官功能障碍),可信的治疗为胆囊造屡术。
然而,有研究指出,即使在疾病的严重阶段或老年患者,早期胆囊切除术也是非常安全的。近期,一项针对一系列前瞻性和回顾性研究的评价表明,严重胆囊炎术后并发症不会增加,并在这种疾病条件下,推荐行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
腹腔镜下和开放性胆囊切除术的比较
两个随机对照试验:对于治疗人群的疗效研究和大量的对照研究,证实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相对于开放性手术,术后恢复快,住院时间短。这些证据都支持欧洲会议共识推荐意见:急性胆囊炎选择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进行治疗。
东京治疗指南也倾向于腹腔镜下行胆囊切除术;然而,对于“重度急性胆囊炎”的治疗,东京指南限定了手术的指征:只有最轻微急性胆囊炎才可进行手术,同时只考虑了上述部分证据。另一项上述提及的研究中明确指出,包括坏疽性胆囊炎(按照东京指南划分为中度)以及近期的一项Meta分析指出,针对重度(坏疽,积脓性)急性胆囊炎适宜直接行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高龄也不是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的禁忌因素。
抗菌药物治疗
    急性胆囊炎可以采用不同的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抗菌药物的选择必须基于以下几个因素:最常见的病原体,社区获得性还是医源性感染,抗菌药物的药效动力学以及是否进展为败血症。此外,抗菌药物可以用于不同的治疗目的:早期手术或胆囊造屡术的辅助治疗,或在非手术或延迟手术急性发作时作为唯一的治疗方法。
    
本文选自:于黎明等,急性胆囊炎:世界急诊外科学会立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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